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寫理論之前來看看妳身邊的兩件事:

當妳借給別人錢,妳會記得比欠別人的錢「更清楚」。簡單講,而欠妳錢的人,永遠比妳快樂。

有人一直找你幫忙,如:買保險和同事小孩推銷商品等等。

其實,他們並不是最需要幫忙的人,沒錯吧。試著「拒絕」。並寧可將同樣的「好人時間」拿出幫助那些沒有聲音的寧靜者,把「濫情」,從無底洞裡面拉回來!

這兩個都是富蘭克林效應的利用,而妳就是被「利用者」。

富蘭克林效應,簡單說就是,被逼做了一次「濫好人」,因為心理混淆而會一直一直做下去。

至於富蘭克林效應的故事是這樣:

富蘭克林不只是發明家,也是極傑出的政治家。當他選舉的時候,曾經有一位政敵,看他不爽,履次扯他後腿,後來,富蘭克林想到一個「禮物」,制住了這位政敵。

到底富蘭克林送了什麼神奇的「禮物」給對方,讓對方不再反擊?

沒想到,富蘭克林並沒有送。

而是反過來──富蘭克林他竟然請這位討厭他的政敵,反過來送富蘭克林一個「禮物」。

他告訴政敵,聽說你家有一本很特別的書,富蘭克林想借來看個一星期,富蘭克林還刻意不按時還,寫一封信與政敵說不好意思、他需要,再借一下,好幾個星期後才還書。

沒想到,這個小動作,竟然讓這位政敵從此不再與富蘭克林處處作對。

你說,這是什麼原理?

為何自己送了禮物給對方之後,反而不討厭對方?

為何自己被凹著幫忙對方,反而就不會討厭對方?

為何我那位朋友一直被他的同事暗裡傷人,但只要那位同事一直找他幫忙、幫忙,一副很「欣賞」這位朋友,和「需要」這位朋友的模樣,就讓朋友一直沒辦法拒絕,儘管深惡痛絕,也無法對這位討厭同事下手反制?

學者說,這是一種「心理混淆」的現象,當我們幫助了一位我們不喜歡的人,我們心裡產生了矛盾;我們會極力說服自己,認為此人「其實不錯」,慢慢的忘了自己不喜歡他這件事。

尤其是對方很厚臉皮,明明一直欺負你,卻一副好像很「欣賞」你、「需要」你,你就會一直不斷的做你的「濫好人」。這就是富蘭克林效應的妙用。

好久沒寫理論,理性的大獅子2015.12.12留於凌晨,想著妳的可愛和陪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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